《壹傳媒》創辦人黎智英與《蘋果日報》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,星期四(8月28日)進行第156天聆訊,控辯雙方完成結案陳詞,辯方就「司法認知(judicial notice)」向法庭提交了7頁書面陳詞,冀法庭考慮接納「眾人皆知的事實(notorious fact)」為案中事實。結果法庭裁斷指大部分涉國際政治與歷史、傳媒環境等不適合採納,僅少數被接納。 最後法庭宣布已完成有所程序,將案押後裁決,但暫有具體日期,會通知控辯雙方。 法官杜麗冰指,國際球星美斯獲頒總統自由勳章、美國不顧中國反對仍對台軍售均與本案無關或不適合被接納為「司法認知」,指黎僅稱美國「提高軍事存在」,未必等於「提供軍備」,指辯方陳詞與證據描述有出入,辯方同意改用直接證據;至於聯合國安全理事會施加制裁歷史悠久一事,則不在法庭知識範圍內,亦不適合被接納為「司法認知」。 杜官又指,辯方雖稱《蘋果》具影響力,其立場與大部分香港市民產生共鳴,但卻沒實質證據證明,故法庭不會接納此為「眾人皆知的事實」,但會接納此為辯方陳詞。 另法官質疑,辯方陳詞內容有關黎於90年代的傳媒經歷、參與社會運動等的說法,相關陳詞是否有直接證供支持,強調要區分證據與推論,判斷應根據呈堂證據,不可誤導。 辯方表示會在將於5日內(即下星期一9月1日)提交附超連結的更正版書面陳詞,法官杜麗冰表示,現階段已完成處理所有程序,僅剩技術及細節需跟進,當法庭預計到何時可作裁決,便會通知控辯雙方。 另法官及控方質疑,「飯盒會」中的摘要及Slack紀錄中提到的「SL」是否指「Simon Lee」。辯方資深大律師彭耀鴻承認即李兆富,但未有直接證據證明Simon Lee有參與「飯盒會」或準備摘要,法官建議辯方更正有關陳詞,避免誤導法庭。 黎智英今續穿米白色西裝、白襯衫、戴黑框眼鏡到庭,並續配戴動態心電圖監測儀,甫進庭即向旁聽席微笑招手,其妻續到庭旁聽。